最近,歐洲安全聯盟(ESF)在其官網特別提到對于PPE和MD產品而言,REACH法規是始終適用的。
官網鏈接:https://www.eu-esf.org/covid-19/4569-covid-19-conformity-assessment-procedure-for-ppe
REACH法涉及的有害物質眾多,并將有害物質分成兩大類。
一、高度關注物質即SVHC,目前有205種
REACH對這205種SVHC的要求是識別其存在,在含量超過0.1%時應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及客戶報告。今年,歐盟要建立SCIP數據庫,對企業的SVHC的要求又加嚴了。目前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收到通報最多的幾種SVHC依次為DEHP, Pb, HBCDD, 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,DBB, DiBP, 硼酸,ADCA等。
官方鏈接:https://echa.europa.eu/candidate-list-table
二、禁限用物質,目前有73大類
要求禁用或限制其含量不超過一定限值,其中被歐盟市場監管部門發現超標最多的物質依次為DEHP, 硼,SCCP, 鎳,鉛,亞硝胺、甲醛等。
官方鏈接:https://echa.europa.eu/substances-restricted-under-reach
SVHC和禁限用物質都會不斷地增加,控制的難點在于隨時了解批量生產的產品中有害物質的存在情況,并確保禁限用物質永遠不超標。
除了REACH法規之外,還有以下幾個法規也對抗疫物資適用的,不能忽視:
一、歐盟POP法規
對所有產品都適用,企業應特別關注該法規對以下物質的限制: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,多氯聯苯,六溴聯苯,六溴環十二烷,短鏈氯化石蠟,四溴、五溴、六溴、七溴、十溴二苯醚;
二、歐盟RoHS指令
適用于屬于電子電器設備的醫療器械,對于電子電器行業而言,這是一個著名指令,其具體限制的有害物質無須贅述。但醫療器械行業對RoHS指令應更加重視;
三、歐盟第528/2012號生物殺滅劑產品法規
適用于生物殺滅劑產品,如消毒劑。按照法規規定,這類產品投放歐盟市場前,必須獲得歐盟官方授權。
企業要了解出口歐盟的產品中有害物質存在情況,并確保持續符合上述法規要求。鑒于目前法規要求管控的物質已近300種,所以應系統性地開展以下工作:
一、通過培訓準確了解法規要求及其適用性,提升合規意識和能力;
二、制訂并發放產品和采購物料的有害物質規范;
三、制訂并發放信息收集方案,收集、審查數據;
四、材料風險分析,制訂測試方案;
五、建立檢測能力,檢測并確認物料符合性,合并計算數據;
六、識別風險制造過程,排除來自制造過程的風險;
七、開展產品檢測;
八、向客戶提交相關數據及其他指定證據文件;
九、識別有害物質超標的物料,尋找新供應商/新物料;
十、如果生產的是成品,適用時根據法規要,制定技術文檔、合格聲明、產品加貼規定標志如CE;
十一、建立綠色供應鏈;
十二、識別內部各過程風險,建立內部各過程運行要求;
十三、建立并實施基于QC 080000或ISO 9000的有害物質管理體系;
十四、向客戶承諾,簽署合格聲明、協議;
十五、維護系統正常運行,控制變更。
作為國際公認的檢驗、鑒定、測試和認證機構,SGS與您共抗疫,可以為客戶提供法規要求及應對措施培訓,進行產品檢測,進行法規的符合性審核并發放證書。
【來源 SGS官網】